俗语讲: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受制于疾病复杂性和患者高预期的影响,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是每个医院只能预防、无法避免的问题。那么医院应该如何预防医疗纠纷呢?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以后,医院又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一科室、两确立、三提高”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一科室】
医院要设立医患纠纷沟通办公室(医患沟通办公室),并设置专人负责投诉接待、纠纷处理。如果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可专门对该事故成立协调组,全程配合司法、公安、媒体及患方进行事故协调处理。
【两确立】
1、医院确立“依法办院、合规行医”的思想,熟悉掌握与医疗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培训,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2、医院要确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评比活动,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履行告知义务,给患者选择权,杜绝医生决定权。
【三加强】
1、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医院要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
2、提高疾病诊疗质量。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有很大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医院应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提高安全防范等级。医院要从安检入手,加强进院人员的风险排查,必要时可申请向属地公安系统链接身份信息查验系统。同时要严格门禁管理,既要满足亲属的探视需求,又要防范可疑人员的出入,必要时可专门划定探视区域。近年来,很多伤医事件都和安全防范有关。所以,国家鼓励医院安装安检设备。
“先安抚、再协商、后司法”应对医疗事故步骤
【先安抚】
发生医疗纷纷或事故后,医院要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纠纷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要安排专人对患方进行安抚,了解患方诉求,切忌产生正面冲突,以免为后续处理带来阻碍。对于患方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未经判责的恶意诋毁、影响较大的信息,在安抚患者的同时,需要表明院方立场,告知侵权的不利后果。患方不同意删除的,要及时联系网站进行处理。
【再协商】
了解事件前因后果后,医患沟通办公室要及时联系患方进行协商,协商场所内,张挂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职责、医患纠纷协商纪律等内容。协商过程可参考以下流程。
一、各方就坐后由医院沟通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到场人员进行简短介绍,相互表明各自身份。医患沟通负责人向双方告知协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协商过程会形成文字记录,若协商不成将会做为协商证据提交司法部门。
二、由患方提出协商诉求
三、由院方提出协商诉求
四、第三方中间人进行中间调和
五、双方交换协商意见,现场达成一致的双方当面在书面和解协议书签字、捺印;现场无法达成一致的,约定下次协商时间,并对本次协商形成笔录,双方签字、捺印。
六、约定时间双方再次自行协调或申请人民调解。
【后司法】
若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再进行司法调解或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诉讼判决书、裁定书会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可能会对医院形象造成一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