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反贪腐风暴持续加剧,贪腐事件持续曝光,解开了吃瓜群众内心的不解,为何20年来粮价增长不翻倍,医疗花费却几十倍增长!医疗行业的遮羞布终于被撕下了。气愤之外,如何彻底惩治医疗贪腐,为贪腐治理建言献策,都值得每个切身利益受害者深深的思考。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雷同或意见,请留言给我们!
1、把停职审查改为罢职审查
停职可能被复职,相关利益人仍有希望,可能会为停职人找关系、疏通门路。但罢职一定不能被官复原职,相关利益人也就失去了对罢职人员的幻想。
2、把管辖督办改为跨省督办
发现贪腐后,若由有管辖权限的上级部门督办,往往上级部门会为了规避管理责任而从轻发落。跨省督办则没有利害关系,往往能秉公执法。
3、把官员调用改为候补监察
雍正皇帝整治贪腐的措施之一就是发布候补令。在清朝官员的人数是有限的,任命都是终身制的,只有有了空缺,替补的官员才能补上去。雍正为了调动这些后补官员的积极性,让这些候补的官员去调查贪污腐败的案子,只要一经查实官员有贪腐的行为,后补人员立刻就可以接替同级官员的位置。这些后补官员都会丧心病狂地查找查找官员贪腐的证据。医院也一样,本院人员候补监察,是一个内部相互检举的号办法。
4、把执业限制改为行业禁入
若医护人员贪腐,把执业限制改成行业禁入限制,会让其原来的奋斗付之一炬,会增加医护人员对贪腐的忌惮。
5、把岗位调整改为公益服务
调整岗位或调离原单位,既可以作为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临时措施,也可以作为对查实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根据规定一年内部得提拔,换句话说,一年后仍是一条蛀虫。若是把调整或调离改为公益服务,发配到偏远农村或基层从事公益服务,岂不是能让他们了解下民间疾苦吗?
6、把退款退赃改为罚没家产
退款退赃加罚款往往是常规处理,除了能查到的赃款外,也有可能已经将未查到的赃款被贪腐人通过购买动产或不动产的方式洗白了,如果贪腐就被罚没家产,是否可以让人收敛贪腐之心呢?雍正皇帝为了惩治贪腐,除了罚没家产外,子孙后代仍需偿还赃款和亏空!
除了对贪腐人员的处理,一定要增加对医院的处分,这样可以加强院内的相互监督,牵扯到医院所有人的利益,一旦发生贪腐,贪腐人员在医院就社死了!
7、将贪腐与医院级别挂钩
医院若发现贪腐事件,则降低医院级别,医院级别降低意味着医院的收费标准、人员配置、床位数量、设备配置、建设标准会降低,医院基层职工自然不愿被贪腐牵连,也会增强相互监督和检举的积极性。
8、将贪腐与财政补贴挂钩
若医院发生贪腐事件,则根据贪腐金额,取消相应年度的财政补贴,增加医院的经营压力。
9、将贪腐与征信系统挂钩
目前贪腐发生后,经过处理后并不会影响贪腐人员的个人征信,而目前普通人承受着社会的压力,网络传言失信人员有几亿之多。假如贪腐发生后,医院征信、贪腐人员及直系亲属都会有征信污点,那将会对贪腐形成震慑。
总之一句话,无论医疗还是其他行业,反贪腐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认为以下几点最重要。
首先,要建立社会监管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反贪腐就是反浪费,提高纳税人的参与程度。对医疗行业来说,医保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监管也要做到全民参与、全民监管。否则,费用逐年上涨,而蛀虫越来越多,医保制度不能持续和长久。
其次,国家要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征信体系建设。患者的生命之托不能成为医院的升官敛财之道。加快行业从业人员的征信体系建设,是医德医风建设的必要手段。
最后,靠自律不如靠法律,法律要深化对贪腐的惩治力度,民生领域贪腐要从严从重处罚,由于贪腐的隐蔽性,像雍正治腐措施一样,扩大惩治范围到家庭及亲属,让贪腐人员社会性死亡可能是不得不走的路。
